
日前,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试点工作培训班在大连圆满结束。为贯彻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为公诉业务开展打下坚实基础,我院刑事检察部组织开展业务培训,传达培训班结业式上最高检公诉厅厅长宫鸣讲话精神,学习了最高检公诉厅起诉一处处长曹红虹讲授的《检察机关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相关问题》等相关课程,并向干警介绍了解全国各省市试点工作的先进经验、存在的问题以及实践解决办法。

结合培训班内容,再次学习了《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的办法》《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的办法》。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指对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人民检察院量刑建议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认罪认罚有助于在实际办案中进一步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改革要求。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确保司法公正。

通过组织学习,提高了干警们对认罪认罚制度的认识,干警们纷纷表示在以后的实际工作中会借鉴其他地区的先进经验,做好与公安局、法院、律师协会等部门工作衔接,并推进我区值班律师的设置工作,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的诉讼权利,保障被害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我院刑事检察部也将定期组织相关业务培训与学习,不断提升专业法律素养,打造成一支素质过硬、专业化、职业化的检察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