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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锦州市太和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2-09-02浏览次数:字号:[ 大 中 小 ]

        附件2


        锦州市太和区人民检察院

        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在锦州市太和区区委和锦州市检察院领导下履行职责,接受锦州市太和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

        (二)按照管辖范围,负责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审查决定是否逮捕;对提请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延长;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进行监督,对侦查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等工作。

        (三)按照管辖范围,负责对公安机关等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审查起诉,决定是否提起公诉或不起诉;对侦查活动实行监督;审查办理第一审公诉案件;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等工作。

        (四)按照管辖范围,负责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的执行情况是否合法,进行监督。负责对人民法院裁定减刑、假释,对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活动等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受理被监管人及其近亲属、法定代理人的控告、举报和申诉等工作。

        (五)按照管辖范围,负责对民事审判活动、行政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人民法院生效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依法提出抗诉。

        (六)按照管辖范围,依法受理公民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和犯罪嫌疑人的自首。对检察机关管辖的性质不明、难以归口处理的举报线索进行初查;受理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申诉;办理人民检察院负有赔偿义务的刑事赔偿案件等工作。

        (七)负责其它应由锦州市太和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锦州市太和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锦州市太和区人民检察院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1140.8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077.21万元,占收入总计的94.4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77.2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7.87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69%。主要是锦州市太和区财政局拨款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XX等。

        8.上年结转和结余55.72万元,占收入总计的4.88%。主要是一般公共安全支出等。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215.42万元,降低15.88%,主要原因:响应文件号召,精简预算安排。

        (二)支出总计866.83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612.11万元,占支出总计的70.61%。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94.4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9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0.73万元。

        2.项目支出254.72万元,占支出总计的29.39%。主要包括业务装备费、办案业务费等业务支出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161.06万元,降低15.57%,主要原因:提高了预算精确度。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273.97万元。

        主要是部分项目支出未能落实等原因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减少54.35万元,降低16.55%,主要原因:提高了预算执行率。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59.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4.47万元,项目支出254.72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64.1万元,降低16.04%,主要原因:精简了预算支出。与年初预算相比,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59.19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36万元,占4.93%;公共安全支出692.44万元,占80.5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11万元,占7.81%;卫生健康支出18.36万元,占2.14%;住房保障支出38.92万元,占4.53%。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36万元,具体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国家赔偿费用支出(项)42.36万元,主要是国家赔偿费用支出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临时性项目年初未安排预算。

        2.公共安全支出692.44万元,具体包括:

        (1)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480.08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

        (2)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3.86万元,主要是办案业务费、业务装备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6.4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部分项目未实施。

        (3)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国家司法救助支出(项)8.5万元,主要是国家司法救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0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临时性项目年初无预算。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11万元,具体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9.62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7.7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退休费高于缴纳在职人员养老保险。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50.49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基本养老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7.8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地方实际缴费基数低于预算标准。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7万元,主要是人员转出退休等需缴纳单位部分职业年金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社保中出具缴费明细才能掌握缴纳金额,年初无法预算。

        4.卫生健康支出18.36万元,具体包括:

        (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8.36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基本医疗缴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1.3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地方实际缴费基数低于预算标准。

        5.住房保障支出38.92万元,具体包括:

        (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38.92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调动略有调整。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6.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院在执行中严格遵守国家规定,控制公车开支。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42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

        2.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42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42.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院在执行中严格遵守国家规定,控制公车开支。比上年减少1.31万元,下降16.95%,主要是我院在执行中严格遵守国家规定,控制公车开支等原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42万元,主要用于公车维修维护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6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04.4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93.7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110.7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0.73万元,比上年减少3.06万元,降低2.7%,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4.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0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5.3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4.3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4.3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6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自评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7个,涉及资金825.37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11.87分。组织对1个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825.37万元,自评平均分83.11分。

        (2)部门评价情况。我部门组织对“办案业务经费”“业务装备经费”等7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资金825.37万元。通过部门绩效评价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预算执行与年初预算安排有差距。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合理编制预算,提高预算执行率;二是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的缴费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对特殊人员抚慰和经济补偿,是发给死者家属的费用。

        2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结转下年度的支出结余。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项目本年支出合计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科目名称
        栏次123456
        合计866.83612.11254.72


        2210201住房公积金38.9238.92



        20404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3.86
        203.86


        2040401行政运行480.08480.08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8.3618.36



        2019901国家赔偿费用支出42.36
        42.36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9.629.62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4.1714.17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0.9650.96



        2049902国家司法救助支出8.50
        8.5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本表金额转换成万元时,因四舍五入可能存在尾差。
            如本表为空,则我部门本年度无此类资金收支余。





                                                                   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2021年度)
        部门(单位)名称358001锦州市太和区人民检察院本级
        部门年初预算收入金额(万元)825.37
        部门年初预算支出金额(万元)825.37
        年度主要任务工作名称对应项目项目下达金额(万元)项目执行金额(万元)项目执行率分值得分完成情况
        用于日常支付报销,满足全院干警办公所需,保障我院各方面的基本运转。公用经费项目85.0482.6997.24%5.75.54实现了日常支付报销,满足了全院干警办公所需,保障了我院各方面的基本运转
        用于检察院系统编外人员日常工资的发放检察院系统编外人员经费29.6422.2675.12%5.74.28用于了编外人员日常工资的发放
        用于检察院日常办案业务经费的支出,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检察院办案业务经费38.618.5122.05%5.71.25保障了办案业务的开展
        检察院“两房”维修改造经费,用于办公环境的维护维修检察院“两房”维修改造经费9.828.5887.42%5.74.98实现了对两房办公室环境的维修维护
        用于全检察院网络系统的运行维护和管理系统维护服务费5.504.581.90%5.74.66保障了全院的网络运行
        改善工作形式,优化办公流程,创新工作内容新建信息化项目建设经费45.8936.2879.06%5.84.58实现了工作形式、办公流程的优化,有创新
        用于发放全院干警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同时保障退休等人员的基本权益。人员类项目668.39521.7778.06%5.74.44发放了全院干警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保障了退休人员的基本权益
        年度目标年初总体目标全年完成情况
        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开展各类法律业务工作,营造公平公正、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按计划执行年度预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履行了法律监督职能,开展了各类法律业务工作,营造了公平公正、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按计划执行了年度预算,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
        绩效指标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运算符号指标值度量单位全年完成值完成程度分值得分偏差原因分析改进措施
        经费保障原因分析制度保障原因分析人员保障原因分析硬件条件保障原因分析其他原因分析
        履职效能重点工作履行情况重点工作办结率=100%10013.33.3





        整体工作完成情况总体工作完成率=100%10013.33.3





        工作完成及时率=100%10013.33.3





        工作质量达标率=100%10013.33.3





        基础管理综合管理水平
        管理规范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13.53.5





        依法行政能力
        管理规范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13.33.3





        预算执行预算执行效率结转结余变动率<=< td="">0%15.4901.60



        制定预算时未能充分考虑项目落实进度,部分项目后期落实推进,且仍有部分情况需继续结转其他:参照项目合同,结合项目进度,精准预估项目所需结转金额。同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上报结转结余
        预算调整率<=< td="">5%250.21.80.36



        预算调整包括,人员增减变动,追加预算和21年下发的20年度绩效奖金指标等,致使预算调整增大其他:加强预算的精准度,及时与各部门沟通,与院领导反馈,获得我院各项需求,科学合理制定预算
        预算执行率=100%88.950.891.61.424



        按照预算计划,部分项目未能在2021年度落实,预算执行率未能达到完成值,预算仍需优化其他:按照预算计划,部分项目未能在2021年度落实,优化预算结构,及时统计预算执行,加快预算执行
        管理效率预算编制管理预算绩效目标覆盖率=100%10010.70.7



        按照预算计划,部分项目未能在2021年度落实,预算执行率未能达到完成值,预算仍需优化
        预算监督管理预决算公开情况
        全部公开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10.70.7





        预算收支管理预算收入管理规范性
        管理规范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10.70.7





        预算支出管理规范性
        管理规范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10.70.7





        财务管理内控制度有效性
        制度有效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10.70.7





        业务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违法违规行为发生次数=0次010.80.8





        运行成本成本控制成效在职人员控制率<=< td="">100%10011.61.6





        人均公用经费变动率<=< td="">0%2.701.80



        2021年度与2020年度相比,人均公用经费有所下降,秉持勤俭降低非必要支出的原则。其他:2022年度,我院会继续贯彻支出方针,例行节俭,降低非必要支出的原则,同时优化下一年度定量指标数值预估
        “三公”经费变动率<=< td="">0%16.8601.60



        2021年度与2020年度相比,三公经费有所下降,秉持勤俭降低非必要支出的原则。其他:2022年度,我院会继续贯彻支出方针,保证三公经费在2021年的基础上,保持下降趋势
        社会效应社会效益案件公开率>=100%10016.86.8





        服务对象满意度案件当事人满意度>=100%10016.66.6





        监督行为及效果满意度>=100%10016.66.6





        可持续性体制机制改革检察长亲自承办案件数量>=1件1155





        总评价得分8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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